为促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推动江西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开展年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申请示范企业的条件为: (一)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42%以上。细分产品可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二)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和较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 (三)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率高于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内乃至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五)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 (六)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七)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 (八)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值。 (九)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近三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产品。 (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国家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 申请培育企业的条件为: (一)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30%以上。 (二)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20位。 (三)生产技术、工艺先进,产品质量高。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水平高于同期一般制造企业的水平。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五)长期专注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六)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七)企业重视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 (八)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标准值。 (九)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近三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产品。 (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国家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 申报程序 (一)有申报意愿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办法》要求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至所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上报文件和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可从江西省工信厅门户网站下载《办法》、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编制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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