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宜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属宜春市范围内户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在本地有固定住所,需值夜班。(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违法犯罪事件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一)招聘人数:6名,男女不限。(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警校、政法院校毕业生,中文、新闻、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在具备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用)。(四)身体要求: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较好、无传染性疾病。(五)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三、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考信息在宜春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宜春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