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公交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驾驶员操作规程,预防和减少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宜春市公交总公司自4月起,在2路、4路、6路公交线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驾驶十不准”试点工作。 驾驶员在运营中,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职业操守、行业规范的行为↓↓ 绕闯红灯 强行超车 酒后或疲劳驾驶 接打电话 抽烟 饮食 闲谈 站点30米以外上下客 没有做到二次进站 不着工装 穿拖鞋或高跟鞋驾驶车辆 拒载或擅自更改运行线路 车辆未停稳开门 起步未关好门的 举止不文明 与乘客相骂打架等行为 市民可向公交服务热线-举报,一经核实,公交总公司将给予举报人每次充值公交IC卡20元的奖励。 试点结束后,公司将及时根据市民反映上来的问题予以纠正,并修订完善相关规定,计划从5月起进一步在全司所有公交线路上推广“安全驾驶员十不准”活动,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切实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提高驾驶员服务水平,提升公交窗口形象。 (晏慧锋 记者余佩清) ▍编辑:熊瑛 胡志宏;编审:辛冬妹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想与我们分享,欢迎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jxycxww sina.cn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