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房地产网讯 近日,据宜春市物价局获悉,今年从10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降低房管、工商、农业、林业、出版、民航等6个部门的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包括:房管部门住房转让手续费、工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费、农业部门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农药残留试验费、检疫费(产地、调运)、渔业船舶登记费、民航部门民用航空器(国籍、权利)登记费、出版部门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登记证工本费、林业部门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其中,房管部门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房由现行的每平方米3元降为2元、存量房由每平方米6元降为4元,降幅达30%。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