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1日下午,以省财政厅处长夏建建、省政府教育督导办主任杨美珍等一行6人组成的省政府督查组莅临宜春,对我市贯彻执行《教育督导条例》和《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进行专项督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玉平主持会议并就我市贯彻执行《教育督导条例》和《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情况作了汇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袁志平、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汇报会上,省督导组组长对此次我省开展《教育督导条例》和《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目的意义、督查要求和安排进行了说明,并表示希望大家配合此次督查工作,加大《教育督导条例》和《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贯彻执行力度,健全督导机构,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保障督导经费,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切实保障。 杨玉平副市长在汇报中指出,近年来,宜春市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有力助推了教育改革发展。一是落实好机构、人员、经费等“三个保障”,强化教育督导功能。二是履行好督政、督学、监测等“三项职能”,完善督导推进机制。三是推动教育优先、改革、协调等“三个发展”,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杨市长强调,我们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督导条例》和《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确保机构建设到位、条件保障到位、队伍建设到位、工作机制到位等“四个到位”,不断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省督导组专家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走访了市财政局、市编办等相关部门。 供稿:鲁海军编辑:易璐审核:余兆辉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