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在很多时候,如果有一个人犯了罪,那么会根据其犯罪行为和手段进行判刑,如果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段是特别残忍的,一般会怎样判刑?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金华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怎么判刑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劫取抢劫被害人简某的轿车、手表、戒指、黄多仿古钱、手机及车内的物品价值共计元,并致其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两被告人属共同犯罪。因被告人晏某某、黄某某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严惩。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晏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黄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由被告人晏某某、黄某某共同赔偿被害人父母、妻儿经济损失元。

男子伙同他人抢劫有钱人

被告人晏某某伙同黄某某抢劫开车有钱人,两人于年6月3日晚八点左右,携带弹簧刀、布条、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在江西省宜春市高县镜山商城一居民房楼车库内抢劫了驾驶别克轿车的被害人简某,晏某某携被黄某某控制的简某驾车开往高县翰堂镇途中向简某要钱,晏某某从简某包内搜获现金元,抢走简某的浪琴牌手表、铂金戒指、黄金仿古钱后又索要简某包内银行卡的密码,被简某拒绝。晏某某携黄某某及被害人简某驾车前往宜丰方向途中晏某某为遏制简某的反抗用黄某某手中的弹簧刀猛刺简某颈部直至简某死亡。随后晏某某、黄某某两人开车将简某的尸体抛至某小桥下的河中。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简某系被锐器刺伤右侧颈动脉致大出血死亡。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犯罪手段特别残忍,那么会在判刑范围之内加重处罚,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严惩,犯罪都是会受到处罚的。



------分隔线----------------------------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