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旭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宜府字〔〕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杨旭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李筱珍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何晓雄同志为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蔡宜萍同志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细根同志为市公安局第一副督察长; 林柳同志为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饶时红同志为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坚同志为市教育局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陈燕同志为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赵美琳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海金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国强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建国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曾伟明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团); 刘自兴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团); 聂庆华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总监; 彭军平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温捍东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吴小文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张颖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曾媛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罗维荣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陈小英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免去: 林柳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筱珍同志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饶时红同志的市教育局总督学职务; 曾媛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金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国强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罗维荣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聂庆华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总监职务; 吴小文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陈小英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张颖同志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建国同志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自兴同志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美琳同志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曾伟明同志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彭军平同志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职务; 胡金华同志的宜春市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苏玉东同志的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国政同志的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年4月28日 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