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9-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虚位以待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在本地有固定住所;

  (四)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五)直系亲属和社会主要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国家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有不良诚信记录、纹身和吸毒史者;

  8.其他不宜进入辅警队伍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新媒体编辑(1人),具有新闻、中文、文秘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岗位业务水平;具备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熟悉新媒体平台功能特点和网络信息传播规律,善于通过网络与人沟通交流;熟悉电脑基本操作,能够熟练应用视频编辑和图片编辑软件以及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宜春市公安局成立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市公安局政治部,具体招聘事宜由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宜春市人才人事网、宜春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宜春公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3月12日—29日

  2.报名地点:宜春市公安局政治部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宜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填写,并粘贴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均需原件与复印件)、4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有原创的影像、三微作品、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可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供(影像、三微作品需刻录光盘,文字作品需提供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员考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笔试

  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并结合岗位进行实际应用操作测试。

  笔试时间: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入闱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由相关单位领导组成面试测评组现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以面试测试成绩高者为政审对象,由其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如有政审不合格情况,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福利待遇

  (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春市公安局网站(互联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宜春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服从宜春市公安局的统一分配。

  (二)正式录用后薪资标准为基本工资元/月、加班费元/月,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

五、招聘公告由宜春市公安局解释。

宜春市公安局

年3月11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

审核:严华

编辑:李钊 陈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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