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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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宜春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核查结果,拟定汉春祥等8处建筑为宜春市中心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年7月8日-7月14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监督-

监督信箱: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室邮编

监督邮箱: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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