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张俊在市两办下发《关于印发<宜春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上批示: 此事请严旭辉牵头,冷副县长、江副县长配合,召乡、镇、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成立工作组,制定细化方案,安排专项行动,集中对县全域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整改,特别是对县城及花桥、同安、天宝、谭山、黄岗山、桥西沿旅游线路及镇村联动点大力整治,形成2个月明显变化,半年形成管理模式,今年出经验成果。 宜办字〔〕8号 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春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宜春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再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3月16日 宜春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再提升实施方案 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见成效、两年大变样、三年再提升”的提升之年,为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成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江西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考核验收认定办法》(赣建村〔〕19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宜办发〔〕3号),决定开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再提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总体要求,围绕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和把宜春建设成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引领区发展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年见成效、两年大变样、三年再提升”工作要求,紧扣《江西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考核验收认定办法》精神,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力争年樟树、丰城、靖安、奉新、上高、宜丰、铜鼓、明月山等地率先通过全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考核验收,年底前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考核验收,实现农村环境干干净净、村落社区清清爽爽、农户庭院整整齐齐、河塘水库清澈透明的目标,最终让全市广大农村成为“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推进体制,坚持县级政府为县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实行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分级负责,协同推进。 2、坚持群众参与。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帮助群众提升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引导农村社会形成良好风气。 3、坚持城乡一体。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动城市环卫设施、技术、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环卫工作纳入城市环卫体系统一管理进程,全面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提高农村环卫工作水平和效率。 三、工作重点 1、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适度超前、经济适用、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抓紧编制年县域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规划,明确治理重点、基础设施布局和收运体系建设内容,测算建设运行经费,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县级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规划和工作方案须在申报省级考核验收认定之前报送市政府审定。 2、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模式。樟树、丰城、靖安、奉新、上高、宜丰、铜鼓和明月山等地要巩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袁州、上高、万载等地要尽快改变现有简单填埋和焚烧处理垃圾做法,逐步引进先进终端处理技术,建立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实现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目标。 3、探索建立完备的垃圾收运体系。大力推进城市环卫职能、垃圾收运体系向农村延伸,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成熟技术、保洁队伍、监管制度、资金保障等县级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按照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处理模式的要求,合理布局建设垃圾压缩站,配齐配足垃圾清运车辆,确保垃圾能按时清运,配齐保洁员和保洁工具,合理配备垃圾桶(箱),确保能正常使用,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的生活垃圾纳入收运设施网络;逐步建立由县级环卫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制定垃圾清运路线时间图,实现垃圾定点定时收集转运,垃圾日产日清。创新垃圾收运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把环卫作业中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 4、积极推进垃圾源头分类试点。以我市成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落实农户为生活垃圾的“户分类”主体责任,引导农户在家中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全市率先在樟树市、靖安县启动垃圾源头分类试点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并鼓励其他县市区积极跟进。一是加大宣传,提高农户和保洁员垃圾分类意识,开展垃圾分类减量,重点是引导农户和保洁员参与干湿分类,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除建筑垃圾外一般生活垃圾进入垃圾收运处理系统;二是积极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可再生资源回收的激励办法,鼓励优先利用农家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等现有设施,建立覆盖村庄的资源回收体系。探索研究农村废电池、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特殊垃圾处理办法。 5、扎实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一是在交通沿线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重点清理垃圾死角、清除陈年垃圾,治理白色垃圾,集中清运垃圾,做到无暴露垃圾;二是规范集镇管理,重点整治集镇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洒、车辆乱停乱放、墙面乱涂乱贴等现象,三是大力整治村庄环境,重点整治农户庭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通过整治实现农村交通沿线、集镇和村落庭院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秩序井然的目标。 6、加强水环境生活垃圾污染监管治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江河、池塘沟渠等农村水环境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全面清理打捞河道、水库、池塘的各类垃圾、废弃漂浮物。加强生活垃圾污染监管,根据属地管理职责,落实河道、水库、池塘、水沟水质监护和垃圾杂物定期打捞责任人,定期打捞垃圾,确保河道水库池塘等水面无漂浮垃圾,河道两旁无裸露垃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列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日常职责,持续高位推进,进一步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专项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工作力度不降、工作热情不减,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由“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建设、城管、环保、农业、水利、教育、文化、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抓,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和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内容和做法,在乡镇集镇和农村社区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图画,悬挂醒目的横幅标语,并鼓励创新手段,利用白癜风皮肤健康普查北京最好的去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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