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宜春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办公室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从优秀乡镇事业编制干部、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赣组字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2月14日,市委组织部正式印发《关于做好从乡镇优秀事业编制干部、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宜组字6号,以下简称《通知》),全市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即将全面启动。《通知》对从乡镇优秀事业编制干部、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选拔范围、选拔数量、资格条件、方法程序等提出了要求。《通知》规定,选拔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人选业绩,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切实把优秀的基层干部选拔到乡镇领导班子中来。一是坚持按规操作,严格选拔程序,突出竞争性,体现公平性;二是坚持注重业绩,突出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化乡镇党委和县(市、区)委组织部的推荐把关作用;三是坚持分类选拔,突出“三类人员”的不同特点,分类组织测试,强化考试内容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选拔范围规定,优秀事业编制干部为县(市、区)所辖乡(镇、场)和设党委的街道在编在岗的优秀事业编制干部(含副科级事业编制干部和县直单位派驻乡镇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不含学校、医院以及由大学生村官转为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为乡(镇、街道、场)所辖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优秀大学生村官为乡(镇、街道、场)所辖优秀大学生村官。 在选拔数量上,原则上要求每个乡镇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不少于1人。选拔对象以乡(镇、场)和设党委的街道优秀事业编制干部为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优秀大学生村官要有一定比例。 对于选拔的资格条件,《通知》要求选拔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突出德才兼备、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具体选拔条件由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规范操作,《通知》明确此次选拔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按照“一推两考一票决”的方式进行。“一推”,即基层党组织推荐;“两考”,即考试(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一票决”,由县(市、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具体有七个步骤,即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分类组织测试,分类确定考察对象,分类组织考察,分类差额票决,公示和任用。 《通知》还特别强调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禁违规操作、严禁造假伪造履历、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泄露考试内容、严禁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此次选拔工作风清气正。同时,要按规定对选拔工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赞赏 长按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iOS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转账支持。 2018治疗白癜风最好的药哪里有卖白癜风医院拉萨哪家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