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房地产网讯2月3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加快宜春市城镇幼儿园发展,我市出台了《宜春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市、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新建的住宅区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 配套幼儿园设置的标准 配套幼儿园设置的标准为:住宅小区人口数按每户3~4人,幼儿数按56人/千人进行测算;班额按省定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托班20人进行配备;生均用地面积按15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按9.9平方米进行规划。 例如:小区住户有~户,住宅人口按~测算,大概有90名幼儿,办园需开设大、中、小各1个班,建设用地面积需平方米,园舍建筑面积需平方米,以此类推。住宅小区人口数达到人以上的,原则上至少要建两所幼儿园。 配套幼儿园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使用,可办成公办幼儿园,也可以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