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9-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北京专家助力祛除白癜风 http://m.39.net/pf/a_6416850.html

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建金[]2号)文件精神和专项审计整改建议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同意:

自年4月1日起,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执行。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3月26日

关于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

的情况说明

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号)文件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同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年1月1日起执行该政策。

年8月,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银监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南银发64号)文件精神:“大力释放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降低贷款门槛”,及宜春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促进宜春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38号)文件精神,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委会研究同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执行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规定。

年12月省住建厅转发审计总署对全国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整改要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为落实专项审计整改要求,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委会研究同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年4月1日起,恢复执行“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上浮1.1倍执行”政策,第二套房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及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为认定标准。

(来源:宜春住房公积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