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在全市进一步营造诚信

文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宜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

全市范围内开展

“宜春市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活动。

怎样让消费者既能买得舒心,更能买得放心呢?宜春出大招了!12月12日10点“宜春市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活动媒体通气会上,介绍了宜春市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标识。

消费者要认清这个标识哟~

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的目标是为了

让放心消费、诚信经营的质量与水平得到提升,

消费投诉减少,消费者满意度提高。

上高有10家

上高迎宾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南港顺宝副食

上高县国贸超市

江西紫金商贸有限公司

上高县墨山万民福超市

上高县三芙娇日化用品经营店

上高县龙泉山庄

上高县兴一佳贸市商行

上高县龙江映月大酒店

上高县九龙半岛大酒店

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签署了《“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承诺书》作出了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保障服务质量、不搞价格欺诈、明码标价、和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承诺。价格更实在创建单位签订的承诺书不光有明码标价等承诺,还有餐前消费确认等制度。比如,消费常会遇到这些事儿,去饭店使用消毒餐具每套要付费1元,倒了茶水要收茶水费等…有了餐前消费确认制度,商家必须事先告知,哪些是免费,哪些是收费,不能在结账时让消费者买单未告知项目。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拒绝付费!权益更有保障,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签订的承诺书要求更高

以前消费者遇到消费维权事件,厂家、商家或第三方平台等踢来踢去,消费者跑断腿事情都不容易解决,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签订的承诺书就有自觉履行首问责任、落实先行赔付等承诺,消费不满意可直接向商家“问责”、或向投诉!

那么,“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不兑现承诺怎么办?别担心,宜春市工商局回应道:

???

消费者可提供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凭证,对照创建单位公开承诺,要求其兑现;还可以到所在地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投诉,请求调解督促创建单位兑现承诺。对经调解仍拒不履行承诺的创建单位,其经营行为违反《消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将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查处其违法行为;其经营行为违反《宜春市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将依据《办法》对其经营行为进行警告,直至摘牌,责令其退出创建单位行列。

知道了这些,

咱们是不是可以放心买买买

安心剁剁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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