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谢俊忠辞去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年10月10日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谢俊忠辞去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5号)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年10月10日决定任命:夏红色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江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谢俊忠的宜春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现予公告。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10月10日END 来源:宜春市政府网 编辑:丁够生、胡彩云 审核:武小从 喜欢我们的内容就点“在看”分享给小伙伴哦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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