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底线不可逾越。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或不作为、乱作为,或觊觎扶贫“奶酪”、任性用权,这些踩红线、破底线的行为,纪委决不放过。最近,江西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再次通报一批违纪典型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看点 01 九江通报4起“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1、九江县原药监局副局长彭茂鑫、政策法规股股长魏永红假作为问题。年3月,时任县药监局政策法规股股长魏永红,对该县某药房筹办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要求的筹办申请资料通过审核;分管审批业务副局长彭茂鑫,对魏永红审核的材料未经核实即予以审签,使该药房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彭茂鑫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魏永红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武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付强慢作为问题。年5月,付强任武宁县船滩镇法庭副庭长期间,受理了自诉人吴某、李某与被告人程某等人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此案采用普通程序,付强作为主审法官,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理期限规定,拖延办案,直至年2月和3月才分别向自诉人和被告人送达判决书。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武宁县人民法院给予付强警告处分。 3、彭泽县芙蓉农场分管领导凌云志、危改办主任吕孝龙在危房改造工程招投标中乱作为问题。年,芙蓉农场将供销社小区等6个小区的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邀标,凌云志、吕孝龙在明知光某等6人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情况下,仍让光某等6人参与邀标并中标;年,为规避公开招投标,该农场将农科所小区户危房改造维修加固工程拆分为9个标段对外进行邀标。凌云志、吕孝龙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浔阳区金鸡坡街道金鸡坡村委会副主任张小波不作为问题。年9月,金鸡坡街道金鸡坡村委会副主任张小波在接到该街道“两违”管控公司发现一处在建违章建筑的情况报告后,未向村党总支书记和街道“两违办”报告。直到年11月,街道在“两违”巡查中发现该违章建筑已建成两层,在群众中造成了较坏影响。张小波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看点 02 上饶通报2起违规收取、挪用贫困户新农合参合金问题 1、鄱阳县谢家滩镇大岩村支部书记黄木喜违规收取低保户新农合参合金、套取民政救助资金等问题。年至年,大岩村违规向该村名低保户收取新农合参合金2.73万元,除退还低保户1.2万元外,其余1.53万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年,大岩村以22名村民名义套取过度性生活救助金1.6万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黄木喜作为大岩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黄木喜利用职务便利,以自己及妻子的名义,违规申领-年度冬春生活补助资金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年4月,黄木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财政,责令退还低保户新农合参合金。 2、余干县乌泥镇铜鼓包村委会原会计李玉春违规截留、挪用低保户新农合参合金问题。年上半年,李玉春利用经手保管工作便利,将本应退还的25位低保户新农合参合金共计元(70元/户),用于村小组日常开支。年6月,李玉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低保户新农合参合金。 看点 03 宜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1、宜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育龙收受红包问题。年至年春节前,林育龙在担任铜鼓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三次收受该县市政路灯园林管理所所长范晓峰(另案处理)用公款所送现金红包共元。年6月,林育龙得知市纪委找范晓峰谈话了解情况后,才将该红包款项退还。另外,林育龙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其他廉洁纪律的问题。经年3月9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育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前在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市纪委已对其做出了影响提拔使用的意见。 2、丰城市剑光街道党委书记游国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8月,游国龙在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上,提议给街道86名干部职工发放控违值班补助元;年1月,提议给全体街道干部职工发放元旦加班费元,街道纪委书记黄艳萍保留不同意发放的意见,但没有向丰城市纪委报告。经年3月23日丰城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丰城市委同意,给予游国龙党内警告处分。丰城市纪委对黄艳萍进行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的控违值班补助、元旦加班补助全部退缴财政。 3、宜丰县同安乡宣传委员罗小平、纪委书记杜公式、人大专职副主席杨志童、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李如英参加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问题。年2月7日晚,罗小平、杜公式、杨志童、李如英在同安乡政府活动室参与以钱作注的娱乐活动。经3月3日宜丰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小平、杜公式、李如英等三人党内警告处分,杜公式调离纪检岗位。杨志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另外,宜丰县公安局民警黄绍辉违反工作纪律擅自将参加暗访的现场视频用手机发到战友群,造成不良影响,县公安局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樟树市临江镇党委副书记陈水如超标准超范围接待问题。年12月16日晚,陈水如与该镇干部7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接待标准、超陪餐人数在镇机关食堂接待了到镇检查指导工作的樟树市政法委工作组一行3人,席间上菜15个,饮用四特15年陈酿酒两瓶,餐费共计元。经年3月16日樟树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水如党内警告处分。 5、宜春市检察院司机易绍涛清明期间公车私用问题。清明假期期间,该院聘用司机易绍涛不履行报告手续,擅自将定点集中封存的赣CG公车开出私用。4月5日,市检察院对易绍涛作出辞退、终止聘用合同处理;市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就公车管理不到位、纪律教育欠缺等问题对该院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周杰兰诫勉谈话。 (内容来源:廉洁江西、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