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赣西晚报》记者从宜春市劳动就业部门获悉,宜春市放宽失业登记条件,失业人员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各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为由不予受理。 自年2月1日起,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七类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及其他情形。与此同时,我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记者:余佩清 编辑:辛建军 《赣西晚报》是宜春本土唯一的民生类报纸,搜索ganxiwanbao添加,本地新鲜资讯每日为你推送。 赞赏 长按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iOS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转账支持。 白殿疯初发是什么样北京什么医院看白癜风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