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8-2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罗某等人

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几个问题的说明

目前,罗某等人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该案侦办以来,警方畅通报案和举报渠道,多次通过网络发布和现场接待来访等形式通报侦办进展、回应群众诉求,现就群众关心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司法审计报告公布时间的问题

为客观、真实、公正地调查反映犯罪金额、资金去向等方面的犯罪事实,第三方司法审计机构正结合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最新情况,加紧进行相关数据的核算、统计、整理工作,预计将于明年1月中旬依法公布。

二、关于群众反映“案发前犯罪嫌疑人罗某亮转移财物”的问题

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接到群众匿名线索,称犯罪嫌疑人罗某亮(4月30日被刑事拘留,6月5日被执行逮捕,系主要犯罪嫌疑人罗某侄子)曾于2月18日在某小区与一男子见面并传递物品,怀疑向其转移财物。

经调阅该小区视频监控、讯问罗某亮、组织辨认和侦查实验,警方查明:2月18日17时43分至48分,罗某亮在小区通道与其父亲罗某余交谈,见其未佩戴口罩,遂取出一枚黑色口罩交给对方,此外双方无其他物品传递。

警方分别于11月2日、11月6日先后约请6名利益受损人代表观看监控视频,并通报调查情况。群众代表对调查结论无异议,并对警方线索核查工作表示认可。

三、关于群众反映“主要犯罪嫌疑人罗某在羁押期间享受特殊待遇”的问题

有群众向警方反映,男子冷某生对外声称:“主要犯罪嫌疑人罗某在羁押期间享受特殊待遇”。

经查,冷某生(男,49岁,袁州区湖田镇人),年11月9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看守所留所服刑,年5月8日刑满释放。警方依法对冷某生进行询问并调阅看守所监控视频,查明:罗某羁押期间生活饮食与其他在押人员无异;冷某生在看守所羁押、服刑期间从未见过罗某,出于炫耀目的编造、传播上述不实言论。

冷某生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辖区派出所处以行政警告处罚。11月1日,警方向提供线索的群众反馈了调查情况,该群众表示接受。

希望广大群众继续支持、配合警方工作,并通过正常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

年12月9日

●来源:袁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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