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宜春房地产网讯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有关政策:根据《宜春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施办法》,贷款额度根据房屋价格和家庭收入等因素具体确定:

1.首套房按不得高于购买房屋总价款的70%的比例确定贷款限额,二套房按不得高于购买房屋总价款的50%的比例确定贷款限额;

2.每月还款不得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工资收入的50%,月工资以借款人及其配偶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额的工资基数为准。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