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4-1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年,宜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精神,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严防执法扰企,为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智能监管水平,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全市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检查计划数、检查任务数和联合抽查任务数排名全省第一,保持全市平台没有亮红灯(全省唯一),实现平台监管全覆盖。在全市选取了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行政检查监测点,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二)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要求,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机制,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报备,审核公布36个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加强行政执法装备建设,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规范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做好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推进行政执法全程留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督促指导设置法制审核机构,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案件范围、审核程序、审核标准,加大法制审核力度,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化。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督查和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深入查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不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行政执法程序流程不规范等九方面问题共个,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以《宜春政务督查》(第17期)通报全市,督促落实整改。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督查,举办全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推进“两法衔接”,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市场监督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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